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2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83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23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王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无锡市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无锡市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宜兴城东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扬州润熙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徐州万庭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悠尔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炼乳味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徐州万庭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悠尔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圆满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荣成市多佰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八、淮安市涟水县华隆拉面馆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九、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小二火锅鸡餐厅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南京市江宁区梁怀艳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南京市浦口区盘城镇农贸市场杨德惠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张家港东二环店销售的鲫鱼(鲜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南京金鹰珠江路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向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尕兰郎兰州牛肉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南京杨太太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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